雍正十 二年,知縣陸鴻於土城外植刺竹護城益固。乾隆五十一年(一 七八六),林爽文反清之役,圍攻諸羅城十月,城內人民協助 清軍有功,清廷乃本「嘉其死守城池之忠義」之旨,翌年十一 月初三日下詔,易稱「諸羅」為「嘉義」,光緒十一年,台灣 奉准正式建省,十三年,分全台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, 嘉義縣屬於台灣府,縣治仍設於嘉義。
諸羅城的變遷:
木竹城:清領台灣之後,即於康熙23年(1684)設置諸羅縣,但縣署暫在台南縣
佳里鎮,康?43年(1704)知縣未永清奉文歸治,文武官員移歸諸羅山
,這時才開始築城,「周圍680丈,環以木柵,設東西南北四門」,雖
是簡陋的木柵城,卻是當時一府三縣中最早建築的一座城柵。
土竹城:雍正元年(1723)知縣孫魯倡造土城,將木竹城範圍擴大,重設護城河
雍正五年(1727)知縣劉良璧重建門樓,並砌水涵,將城門命名為: 東門- 襟山,西門- 帶海,南門-崇陽,北門- 拱辰。
三合土城:乾隆51年(1786),林爽文事件發生後,清廷感於防禦工事的不足,
遂加重建,「加高倍厚」,「城身內外皮俱包築三合灰土」。
磚石城:道光13年(1833),邑令單瑞龍與水師提督王得祿合力勸捐,修改用磚
石砌築並增築月城及砲台,並改四門名稱為:東門-迎春門,西門-
性義門,南門-阜財門,北門-拱極門。
日治時代以後,城池不但失去原本的防禦作用,且成為市街發展的障礙,所以日本政府對於毀壞的城垣不加修整,而任其傾圮。明治39年(1906)的大地震,使得嘉義城垣除東門城樓外全數坍塌,市街大半毀壞,於是嘉義街優先實施「市區改正」計劃,街道盡成棋盤狀,舊式城垣從此消失在時代的洪流中。
四城門雖已消失,但其遺址除西門外,日本人在原地建了三個圓環.但政府因交通需要,將北門與南門圓環拆除,如今僅存東門圓環供後人留念. |